網路,作為人與人的中介,但卻也在有心人士的利用下,變成犯法又難以規範與偵緝的地帶。由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與法務部所共同主辦2003年網路犯罪與智權保護研討會,由國內多名檢察官就從過去的案例與各國法令,來看網路上的色情、轉貼照片與違法下載的問題。
我國一直以資訊業與高科技產業而自豪,但我國司法卻無法呈現相對的支援。交大科法所劉尚志所長就指出目前我國檢察官缺乏科技的背景,所導致的就是相關案件落於少數檢察官的身上。對於高科技的不了解,與我國對此類偵緝規範不明確,導致檢察官在實務上會有諸多問題,所以先從教育訓練著手。希望彌補我國人力不足的問題以減低與外國的差異。不只保障我國個人網路上的權益,也可以作為我國廠商對抗外國的奧援。
會中石東超檢察官,就提出一般搜索票若只載明扣押電腦主機,而檢方是否有權可以搜索不在搜索票上所載明的主機內部資料。而要是在一台電腦上發現有違法的MP3檔案,檢警可否順便搜尋鄰近網路上的其他電腦主機。這些問題,我國法令規範並不明確,同時也是辦案方便與保障一般人民權利的糾結。
擴大範圍來講,網路犯罪的跨越區域界限。吳芙如檢察官就指出,目前網路犯罪的管轄權,國內就有多重標準,面對目前美國、日本、德國等國不斷的過擴張管轄權。我國如果不儘早因應,訂立政策,未來我國的資訊業都將成為他國法院管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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